贵州遵义遵义市汇川区新舟坝棚户区改造一、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安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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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新舟坝棚户区改造一、二期工程智能化系统安中标公示 招 标 人遵义市汇川区******代理机构福建******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第一中标候******技术负责人肖贵河报 价*******.**总 分**.**分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负责人杨宏钫报 价*******.**元总 分**.**分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技术负责人任永涛报 价*******.**元总 分**.**分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