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轨道交通1号线车站周边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岛外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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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轨道交通*号线车站周边市政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岛外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第**点投标人资格中“④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年*-**月份建筑业产值**亿及以上(以厦门市统计局综合处办理的核对手续为准)”修改为: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年*-**月份建筑业产值**亿及以上。
投标人需提交厦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打印的产值统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进入该系统查询,由招标人进行网络数据和书面数据的核对工作。
其余均不变。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印鉴)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