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鹤山市突发事件处置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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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鹤山市公安局行政区域鹤山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鹤山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鹤山市****** 于****年**月**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鹤山市突发事件处置中心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原招标文件第**页“附件十三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中“*、由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我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修改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鹤山市公安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号联系人:凌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鹤山市******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号联系人:钟钦华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惠强 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阳杰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发布人:鹤山市******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