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S205瓮安草塘至岚关(下司至连二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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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受瓮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S***瓮安草塘至岚关(下司至连二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号-* 标段(包)名称:S***瓮安草塘至岚关(下司至连二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 招标人: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 总分: **.** 项目负责人: 郭正江 报价(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总分: **.** 项目负责人: 胡恩铨 报价(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乾通****** 总分: **.** 项目负责人: 雷钱龙 报价(元): ****** 公 示 期:****-**-**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瓮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