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关于麟游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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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受麟游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组织公开报名、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DYZB******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麟游县永安路*号 联系人:刘小兵 联系电话:****-*******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 详细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华煤集团****室 联系电话:****-******* 六.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信息化会议室(含专用服务器、显示屏、专用桌椅、**机位集成等)*套,非接触式电子档案扫描系统*套,办案工作区空气净化设备*套,自侦办案激光便携式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台,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套,**KW汽油发电机*台。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上述产品)、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进口产品可以是生产厂家的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信用、能力和财务状况。 (*)近三年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华煤集团****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第六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投标地点:中山东路速*酒店*楼会议室(宝鸡大酒店对面)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牟亚利 电话:****-******* *.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陕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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