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气态污染物监测与分析能力建设(二)进口产品的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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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拟采购气态污染物监测与分析能力建设(二)进口仪器,河南省******受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和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号中科大厦*楼***室)(联系人:毕先生,王女士,****-********,*******),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技术参数和专家论证意见。技术参数 专家论证意见河南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