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山阳县红旗林场唐坪林区公路改建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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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山阳县红旗林场唐坪林区公路改建工程招标人为山阳县红旗林场,于****年*月**日组织完成了该项目施工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分别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为郭建平, 二建证书注册编号:陕************。个人业绩:色杏路(杏坪至柴庄)段公路改建工程N*标段。项目总工为杨转娥,职称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色杏路(杏坪至柴庄)段公路改建工程N*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神******,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为徐立荣, 二建证书注册编号:陕************,个人业绩:神木县孙家岔三卜村至新伙盘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总工为杜建政,职称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神木县孙家岔三卜村至新伙盘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项目经理为吉引娣, 二建证书注册编号:陕************。个人业绩:榆林市清石二级公路清辛段工程。项目总工为杜海军,职称证书编号:*******。个人业绩:***国道延安过境姚店至三十里铺二级公路建设工程施工N*合同段。
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商洛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山阳县林业局纪委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年第**号)认真处理。公示期*天,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中标人,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