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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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辽宁******受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管委会的委托,对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JHCG[****]***)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情况如下: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要求,我公司于****年**月**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融资人)参与资格预审。截止报名时间止仅有*家供应商(联合体)报名,该供应商(联合体)为:大连******(牵头人)、******。我公司将该情况通知了采购人并汇报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于****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重新接受报名,但是至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止,没有新的供应商报名;两次报名期间亦未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任何形式的质疑、修改、反馈意见及建议。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年*月**日,在辽宁******的组织下,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项目论证。经论证小组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一致认定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等不合理条款及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在采购过程中,均无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及采购文件等内容提出质疑。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及其他不合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大连市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现拟将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更改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大连******(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普湾广场一号)、******(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组成的联合体提供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辽宁******(联系电话:****-********-***,联系人:谭亮,传真:****-********-***)及大连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论证时间:****年*月**日 申请单位 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 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公共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 经现场论证,专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等不合理条款及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专家小组成员:魏俊臣、张大超、洪岩、孙丽军、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