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智能交通监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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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智能交通监理项目的采购公告公告次数:*发布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智能交通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 主要内容 * 智能交通监理 **万元 智能交通系统(包括高清电子警察系统、高点视频监控系统、动态交通诱导系统、动态停车诱导系统等)的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传真:****-********。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钱主任 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徐军、张亮、史维祺、徐承、夏巍 购买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等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户 名:****** 注:根据税总发【****】**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