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宛平路315号食堂购楼层不锈钢开水器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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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宛平路***号食堂购楼层不锈钢开水器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淑艳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人民大道***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松花江路***弄*号楼*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各投标人:根据宛平路***号食堂购楼层不锈钢开水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各投标人: *、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中商务标评分调整为: 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按下述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根据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对符合该通知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人民大道***号 地址: 松花江路***弄*号楼*楼 联系方式: ******** 邮编: ****** 联系人: 王淑艳 电话: ******** 传真: ******** 日期: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 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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