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辽源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设施第三方服务运营维护采购项目修改公告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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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于****年*月**日,接到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函,函中对此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提出质疑。采购中心于****年*月**日通知本项目制作招标文件专家及监审人员到场成立答疑小组,组织召开答疑会,答疑小组一致确定潜在投标人质疑成立,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将原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分’中,“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吉林省内实施的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成功案例(要求合同额度***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实施的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成功案例(要求合同额度***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得*分。”*、接受投标时间:由原定****年*月**日上午*:**-*:**时前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前;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定****年*月**日上午*:**时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特此公告。辽源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