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灵寿县燕川乡洞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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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燕川乡洞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行政区域灵寿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军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采购单位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世诚******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号新天地自然康城**-***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灵寿县燕川乡洞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韩军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号新天地自然康城**-***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与本工程相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证明书)。(*)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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