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泊头市看守所(武警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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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泊头市看守所(武警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泊头市公安局行政区域泊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永慧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泊头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泊头市裕华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河******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红旗北街**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泊头市看守所(武警部分)设备采购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刘永慧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泊头市公安局采购人地址:泊头市裕华路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红旗北街**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不提供,于投标时提供。 (*) 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备案等级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必须取得所投产品(高清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高清网络智能红外半球摄像机、高清云台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不含一家)以上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必须取得所投产品(高清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高清网络智能红外半球摄像机、高清云台网络智能红外摄像机)的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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