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租赁公务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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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SZFCG—J****ZX***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租赁公务用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内容: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租赁公务用车项目。二、投标方须具备的资质及相关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投标方须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万元,同时具备车辆营运及租赁资质。*、车况要求(*)车型要求:*台中档轿车,价位在**万以下,排量*.*以下;(*)车辆状况要求:出租方必须保证******名下且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车辆行驶里程在*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包括强制保险、车船税、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附加险;(*)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 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本公告第二条所涉及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供应商根据所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须按领取文件时采购中心所提供的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万元/年(投标保证金****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八、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费用。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三、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室(吉林市解放西路**号)。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信息科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室(解放西路**号)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十六、采购人: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岳女士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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