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市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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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市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 HZZFC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五.澄清理由: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就“杭州市市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HZZFCG-****-***)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六.澄清事项:(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情况(*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对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人员配置情况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明确提供人员配备方案。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作息时间,按照要求时间上下班。对设备维修人员、收发、传达、管理、保洁人员等培训计划是否周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持证上岗情况、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分)”的评分分值为“*分”。(二)、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开启时间不变,地点不变。七.其他事项: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收到澄清内容后,请将本页盖章并传真至****-********;如对本澄清有异议的,请一并提出。 *、采购人: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吴雪军,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号(原**号)*号楼一楼****室;联系人:张曙平;联系电话:****-********相关附件:关于杭州市市民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