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东山路、规划1路、规划2路改造项目规划1路改造(监理)招标 交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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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东山路、规划*路、规划*路改造项目规划*路改造(监理) 招标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招标人)委托的四川标禾******(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湖东山路、规划*路、规划*路改造项目规划*路改造(监理)招标于****年**月**日**时**分开标,该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交易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骅辉******;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葛正江;工期:*年;报价:工程监理服务费下浮值F为**。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尚伟;工期:*年;报价:工程监理服务费下浮值F为**。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造师(总监、项目负责人):陈恨雪;工期:*年;报价:工程监理服务费下浮值F为**。 注:评标委员会对*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中安顺******未提供项目总监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作废标处理。 交易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