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凌云县伶站乡浩坤屯综合改造工程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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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受招标单位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凌云县伶站乡浩坤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凌云县伶站乡浩坤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 GXBSZC****-G*-***-DS**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 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cn)、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流标公告公示日期:****年 * 月** 日五、流标原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性评审均不合格,因此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六、评委名单:黄爱菊、周利丽、陆彩梅、黄永进、黄建昌七、建设单位:凌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八、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瞿 工 联系电话∕传真: ****-*******∕****-*******九、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广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