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新安街道甲岸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招标编号:0612-1740H011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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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建筑工程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新安街道甲岸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工 程 编 号:**************** 招标工程名称: 新安街道甲岸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新安街道宝民一路与新圳西路交汇处,占地面积为****.**m*。 招标代理机构:广****** 经 办 人:程甜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张工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含主体工程)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室外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年*月**日**:**时 至截标时间 ****年*月**日**:**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答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近*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近*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近*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温馨提示: *、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cn)”。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