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许昌曹魏古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论证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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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许昌曹魏古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接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许昌曹魏古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接主体 二、采购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理由:根据《关于许昌市曹魏古城建设项目采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批复》(许政文﹝****﹞***号),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经市政府、市财政、规划、住建、人******、魏都区政府调研座谈,授权魏都区政府************是专门为曹魏古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当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及国开行融资所需相关要件并已获取国开行贷款授信,******发挥在项目中的作用。 四、论证结果 专家意见:曹魏古城综合开发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改造提升老城区居民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许昌市******是经许昌市政府、市财政、规划、住建、人******、魏都区政府调研座谈,授权魏都区政府搭建成立的专门为曹魏古城基础设施建设******(股权结构:********%,********%,魏都区政府**%),当前该公司已完成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及国开行融资所需相关要件并已获取国开行贷款授信;为此让许昌市******进行融资,确保曹魏古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是有保证的。 综上所述,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主体)确认许昌市******作为曹魏古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相关规定,具有唯一性、可行性。 专家信息 签字 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组长: 张俊生 许昌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 成员*: 郑首义 许昌市财政局 *********** 成员*: 刘瑾 许昌市国库中心 *********** 成员*: 高英娜 ****** *********** 成员*: 王琳 许昌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许昌市****** 地址:许昌市南九曲街西大办事处四楼 六、本公告公示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年*月**日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意见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意见函将不予受理。 八、采购单位、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许昌市劳动路****号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许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