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期评估业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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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拟对“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期评估业务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合******负责提供。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予以公示。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项目名称: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期评估业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详见下载附件)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元整三、采购人宁国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法律依据、理由原因及相关说明如下:*、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备注:在括弧中打√,无须删除其余条款。*、理由原因及相关说明:(*)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期评估工作,根据省国土厅工作安排,此项工作时间非常紧急需在****年*月底完成。(*)宁国市国土资源局为尽快完成工作部署,已初步确定业务承担单位提前介入工作。(*)本次采购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万元,该项费用纳入****年度预算,费用在土地出让金业务费中列支。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合******;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香樟大道***号香丰创意园*楼。五、此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工作时间)。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事实理由、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等)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内如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异议),将按照有关程序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宁国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土地大厦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金桥学苑*幢交易服务平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号(宁国市市委党校一楼)书面反馈意见(异议)接收电子邮箱:****** 财政部门:宁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宁国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年*月**日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需求.doc 采购反馈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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