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2017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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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上海市路政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售价¥****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上海市余姚路***号*号楼***室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洋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上海市路政局采购单位地址业主指定地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代理机构地址余姚路***号*号楼***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同时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消除由于交通标志问题带来的交通隐患,对影响行车安全,存在交通隐患的标志进行了更新设计。其中****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实施改造宝山区、虹口区、闵行区、普陀区、杨浦区五个区的老旧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志,以及****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一期)中原静安区、原闸北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的老旧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标志,并结合本次工程对杨浦区五角场区域示范区标志进行完善。 上海市路政局****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采购项目分为三个包件,投标人可以投标任意包件: (*) 第一包(采购编号:**-*****):****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一标),主要内容:杨浦区(除杨浦示范区)、原静安区、长宁区道路交通标志完善。 (*)第二包(采购编号:**-*****):****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二标),主要内容:普陀区、杨浦示范区、徐汇区、虹口区道路交通标志完善。 (*)第三包(采购编号:**-*****):****年道路交通标志完善工程(三标),主要内容:黄浦区、闵行区、原闸北区、宝山区道路交通标志完善。 上述项目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评标时按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单位中标最先评为综合得分最高的包件,如后序包件该投标单位又被评为综合得分最高,则该包件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单位中标。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交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虹口区、闵行区、普陀区、杨浦区、原静安区、原闸北区、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交付日期:**日历天*、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型企业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在网上招标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套至静安区余姚路***号***室上海******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标书费: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余姚路***号*号楼***室*、开标地点:上海市余姚路***号*号楼***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纸质投标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网上投标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路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 地址: 徐家汇路***号 地址: 余姚路***号*号楼***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峻 联系人: 刘洋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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