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杨泗港快速通道青菱段(八坦立交-芦湾湖立交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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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我司代理的《杨泗港快速通道青菱段(八坦立交-芦湾湖立交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答疑如下,如资格预审文件与本答疑公告相矛盾,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P**页“**.*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的单位名称(或联合体任一方)应与报名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可否理解为联合体任一方报名即可?
答:如为联合体投标,是。
*、P**页资格审查办法附表中对企业融资能力打分,考察联合体牵头人;P**页财务状况要求“提供****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金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可否理解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答:资格预审文件中P**,评分表中对于企业财务实力已经明确“如为联合体,考核牵头人”。
*、P*页“联合******的控股方”中“控股方”是否相对控股即可?
答:相对控股即可。
*、P**页项目经理简历表、P**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P**页项目人员情况原件资料中均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因社保缴纳证明已经能证明或体现人员所在单位,能否删除“劳动合同”?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本答疑文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wyq***@qq.com,并将加盖公章的下载件装订到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湖******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