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人民法院警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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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民法院警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鄂财采认[****]-*****号采购计划要求,******受远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该远安县人民法院警用训练器材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远安县人民法院警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四、项目谈判内容:具体参数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产品需获得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
*.* 本项目特殊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文件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配置条款,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评审标准
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至**:**时,下午**:**至**:** 时持本公司发******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解放路**号)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一套,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一千五百元整),由******收取。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汇入到本询价函指定的银行帐户。
*.*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由******远安分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下述帐户:
开户名:******远安分公司
帐 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远安县支行城中分理处
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装入商务标书中。
*.*.未按*.*/*.*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楼会议室。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远安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号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
采购方联系人 :吴雪蓉 联 系 人:尚君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