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天津大学充电桩安装及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两阶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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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充电桩安装及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两阶段招标公告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电池组/蓄电池及充电装置,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单位天津大学行政区域南开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车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天津大学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附件:附件*天津大学充电桩安装及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两阶段招标公告.doc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大学充电桩安装及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两阶段招标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充电桩安装及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两阶段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车老师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天津大学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老师 ***-********一、采购项目内容天津大学充电桩安装及新能源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目前天津大学两万余名师生已入住海河教育园区,师生课余生活的配套设施正在逐步完善。根据师生的需求拟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并开展分时租赁项目。*.项目运作模式:学校提供场地、相关配套条件并进行监管,中标单位独立投资、管理经营、自负盈亏。*.项目概况:卫津路校区建设充电桩**个,前期投入车辆**辆;北洋园校区建设充电桩**个,前期投入车辆**辆。*.合作期:三年。*.质量标准:建设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等的合格标准。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形式: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