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吉林省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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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M-****-**-****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信访室、门卫室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长春市民康路***号。*.*招标范围:信访室及门卫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建设规模:***平方米。*.*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近三年(****-****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室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吉******二楼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号)。*.*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长春市民康路***号联系人:何主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号联系人:谭爽、庞冬梅电话:****-********、********监督人电话: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