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大病保险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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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泰顺县大病保险品目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采购单位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区域温州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心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单位地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号国茂大厦*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关于泰顺县大病保险项目更正公告三一、采购人名称: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泰顺县大病保险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TSCG********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更正理由:调整项目内容六、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页第七条价格服务中第(二)项支付方式整条和第**页第一十一条付款方式中第三段、第*点和第*点修改为: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由中标人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同时建立超支分担结余分享及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前*季度的每季度第一个月**日之前按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的**%比例预拨,剩余的**%在年度决算后一次性结清。并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实际支付金额(含营运成本)与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金按以下比例采用分段累计、总额控制的方法给予奖励:(*)在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的***%(含)—**%的部分,按**%计入决算额(*)在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含)以下的部分,按**%计入决算额(*)年度最高盈余限额不超过**万(含),结余基金抵扣下年度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基金。*.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实际支付金额(含营运成本)超出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其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采用分段累计、总额控制的方法给予分担:(*)超出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含)以下的部分,按**%计入决算额(*)超出大病保险服务中标(合同协议)总额**%以上的部分,按**%计入决算额(*)年度最高亏损限额不超过**万(含),超过部分由基金承担。*、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投标报名时间延长至****年*月**日(*:**-**:**)七、本项目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集采机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采购单位: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