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2016年中心城区7条单行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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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年中心城区*条单行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元人民币,超过采购控制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或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中心城区*条单行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范围包括*条道路,其中:普陀区* 条路、虹口区* 条路、静安区* 条路、杨浦区* 条路,内容包括地面标线、交通标志标牌等改建。
一标范围:
序号 区域 道路 起终路段 单行
方向 道路长度(m)
* 普陀 中江路 梅川路—梅岭北路 南向北 ***
* 普陀 丹巴路 梅岭北路—梅川路 北向南 ***
* 杨浦 兰州路 周家嘴路—长阳路 北向南 ***
* 杨浦 杭州路 宁国路—隆昌路 西向东 ****
* 杨浦 周家牌-海洲路 隆昌路—松潘路 东向西 ****
二标范围:
序号 区域 道路 起终路段 单行
方向 道路长度(m)
* 虹口 北宝兴路 柳营路—广中路 南向北 ****
* 静安 平型关路 广中路—柳营路 北向南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普陀区* 条路、虹口区* 条路、静安区* 条路、杨浦区* 条路*、交付日期:计划施工工期为**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为***日历天(含一年保修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 *、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证明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在网上招标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套至黄浦路**号海湾大厦*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标书费:每标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黄浦路**号海湾大厦*楼***室第一会议室*、开标地点:黄浦路**号海湾大厦*楼***室第二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完成过“投标授权”的投标加密CA证书及笔记本电脑)及移动上网设备出席开标仪式。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领取标书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否则不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需提供资格证明)
请提供开票信息: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客户无需填写此表,开具专用发票的需将上表填写齐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局网页查询结果截屏)、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路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徐家汇路***号地址:上海市黄浦路**号海湾大厦*楼***室邮编:******邮编:******联系人:朱微微联系人:吕芸芸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