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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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答疑标题: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时间:****-**-**内容: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答 疑 纪 要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一、问题与答复*、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备注(*)“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合同包投标的,须提供所投的两个合同包合计金额的投标保证金。”;而“二、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条又规定 “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是否前后有矛盾,请予以澄清。答: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所述的两个合同包的投标,或任意选择一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合同包*歌剧院和音乐厅及合同包*多功能厅的调音台和扬声器部分均规定了入围品牌的系列或型号要求,而众多入围品牌的系列或型号却无法完全满足相应技术参数要求,其他产品入围品牌也存在类似情况,而评分细则当中技术参数和选用品牌均为加分项,请问:应参照技术参数要求还是参照品牌系列或型号要求进行投标设备选型,请予以澄清。答:若投标人选用设备的品牌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一致的(注:若参考品牌中已标明系列、型号的,投标人所填报的相应内容也必须保持一致),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该设备的技术参数视为无偏离,投标人在填写“主要材料设备投标品牌明细表”时,应明确注明所投设备的品牌、系列和型号。除此之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资料中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投标设备选型,并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包含了“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的内容,请予以澄清。答:合同包*的系统设备清单内容已修改,具体详见附件*《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修订稿》。*、“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文件,“歌剧院灯光、LED 显示屏 (设备)”表格、“*、灯具部分”、第*.**项“LED 染色光灯”;“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文件,“多功能厅灯光、LED显示屏 (设备)”表格、“(五)灯具部分”、第*项“LED 染色光灯”、第*项“LED天地排灯”;“展览厅灯光 (设备)”表格、“*、灯具部分”、第*.*项“LED 染色光灯(含灯钩、安全链、信号/电源连接线)”、第*.*项、“电脑图案灯(含灯钩、安全链、进口光源)”;均要求“LED光源,选用进口芯片,(需要有芯片产地证明文件)”;质疑如下:(*)要求提供的是器材内部芯片的产地证明文件,请明确产地证明文件须由芯片厂家还是有灯具厂家出具,还是采用进口报关单加以验证。(*)这是此次众多投标器材唯一要求提供产地证明文件的货物,而无论采用上述几种证明材料,也无法验证产地证明文件所述芯片就安装在实际供货的货物当中。(*)由于入围品牌只有*个,此项要求实际上限制投标人公平参与项目竞争,建议取消。答:凡是《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技术文件》、《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中要求的相关产品资料(如:产地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均无需附在投标文件中,但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偏离表”,明确标注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获中标,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要求提供“***.******.*** 生产、销售、服务许可证”,舞台灯光音响及音视频产品并无此类许可证,建议取消。答: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商务和资格文件》中“***.******.*** 生产、销售、服务许可证”格式取消,投标人无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是否要填写“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辅材工程量清单(合同包*)和(合同包*)”及“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和(合同包*)”所涉及的所有货物。答:投标人在填报“货物需求一览表”时,应完整填写品目号项下所有货物的技术性能、指标、功能配置,但不包括辅材。*、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材料设备选择配置“中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并根据要求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而“评分细则”“(*)货物技术性能和功能应答(**分)”中并未要求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这显然存在前后矛盾;我方在质疑第*条也明确指出,并非所有入围的品牌均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这实际上也造成入围品牌无法参与投标。再加上如此众多的投标器材,所有都提供证明材料对投标人是由困难的。请予以澄清。答: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技术文件》“(二)主要材料设备选择配置”中第*条内容原文删除。*、招标文件“********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技术文件定稿”要求“进口设备部分:各种进口设备符合上述国家标准外,也要符合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和IEC(国际电工协会)制定的国际通行标准规范,同时还要符合以下国际标准之一:UL(美国)CUL(加拿大)CE(欧洲)TUV(德国)BS(英国)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而“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和(合同包*)”文件中部分器材也出现“原装进口,符合CE或UL标准”;质疑如下:(*)二个文件要求的认证内容不同,以哪份为准?(*)是否要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所有进口货物都需要,对于此次投标如此众多的货物,投标人是无法做到的,再加上此次入围的进口品牌也都是世界知名品牌,也都具备相关认证,但要求厂家配合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厂家不可能都会配合提供的(例如苹果电脑),因此建议取消提供此项证书复印件。答:(*)《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技术文件》所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及时向买方或买方聘请的技术咨询单位提出,并根据技术咨询单位的意见选择或确定适用的工作要求。(*)凡是《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技术文件》、《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中要求的相关产品资料(如:产地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均无需附在投标文件中,但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偏离表”,明确标注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获中标,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进行核验。*、鉴于此次投标货物有近千种,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招标文件格式我方有许多疑惑,例如商务部分“供货范围表”其中“各品目分项报价”表中备注*仅要求对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填写要求,未对“系统设备清单”有要求,希望能清晰指出所要求投标文件涉及货物的格式表格,商务部分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供货范围表及技术部分包括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偏离表是按照招标文件第*页招标公告及第***页“采购需求一览表”的品目进行填写,还是按照“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辅材工程量清单(合同包*)和(合同包*)”及“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和(合同包*)”所涉及的所有货物来填写,特别是“技术偏离表”没有偏离的货物是否可以不必填写。答:(*)投标人应按照本纪要所规定的格式(具体详见本纪要附件*、*、*)要求完成“(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价格表”及“*.*各品目分项报价表”的编制工作,招标文件中相应格式原文删除。(*)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其他重要须知”第(*)条所述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填报“商务偏离表”或“技术偏离表”。二、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的修改*、《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增加以下内容:(*)LED显示屏管芯品牌要求:日亚或科锐(均要求原厂封装);(*)LED驱动芯片选用德州仪器、东芝,带PWM脉宽调制及电流增益调整功能;(*)PCB线路板选用知名品牌厂家生产,PCB厚度不低于*.*毫米,铜箔厚度不低于*盎司(**um),材料选用A级母料,添加阻燃剂,喷涂进口三防水,确保防潮、防尘、防腐蚀,使用寿命**年以上;(*)电子元器件选用Nxp,德州仪器等知名品牌;(*)驱动电源选用台湾明纬、台达、LAMBDA或同等品牌,功率因素﹥*.**带PFC功能。*、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时**分”。三、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四、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五、投标人可到福******(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室)领取本《答疑纪要》的文本文件。附件*:《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合同包*)修订稿》。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的格式附件*:“(三)投标价格表”的格式附件*:“*.*各品目分项报价表”的格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文化******招标代理:福******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项目名称合同包数量投标价格质量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投标保证金形式完工期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采购及服务项目*项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由投标人填入)元,其中安装调试费(含增值税价格)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由投标人填入)元。项目经理(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注: *、此表除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外,还应与投标函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等一同装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密封;*、上表“质量承诺”或“完工期”一栏中可填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名称: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字) 职务: 日期: 附件*(三)投标价格表招标编号: 合同包号 货币单位:元*品目号*货物名称*系统设备及辅材采购及安装费用*.*其中,安装调试费(含增值税价格)*备品备件价*专用工具价*投标价格小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由投标人填入)元,其中安装调试费(含增值税价格)累计金额为人民币(由投标人填入)元。注:*.此表中应填入的品目号及货物名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例:当填入的“品目号”为“*-*”时,对应的货物名称一栏中填入的内容为“歌剧院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栏目*的投标价格小计=栏目*+栏目*+栏目*的费用之和。*.栏目*的投标总价为本合同包项下各品目号栏目*的费用之和,安装调试费(含增值税价格)累计金额为本合同包项下各品目号栏目*.*的费用之和。*.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投标人名称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 附件**.*各品目分项报价表(按投标货物品目号分别填写)招标编号: 合同包号: 品目号: 序号设备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项目特征描述)数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安装调试费(含增值税价格)单价合价本项累计合价: ,其中,安装调试费累计合价: 。注: *.本表的“本项累计合价”应和“(三)投标价格表”第*项中对应品目的投标价格相一致,“安装调试费累计合价”应和“(三)投标价格表”第*.*项中对应品目的投标价格相一致。*.投标人应按品目号,针对招标人提供的《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设备清单》和《海峡文化艺术中心舞台灯光、LED显示屏、音视频系统辅材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内容进行逐项报价。*.投标人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合价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规格”规定。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