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桩基检测 公告(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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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桩基检测招标公告(延期)津建交保税桩基[****]****(延*) 延期原因: 第一次公告期内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桩基检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天津空港经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自贸投审[****]***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将起步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调至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合并后扩展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规模为*****m*/d。设计标准为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A标准。对扩展区污水处理厂现状生物池、进行改造,新建设计规模****m*/d的生物池,新建二沉池、混合反应沉淀池、综合车间、调节池、消毒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为上述工程的桩基检测工作,结构桩桩基形式为直径***灌注桩,约***根,*****米。检测方式包括成孔检测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对桩身质量和完整性进行动恻法检测。支护桩不做检测。具体检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中的数量要求。 *.* 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CMA计量认证》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非本市注册的检测单位具有进津备案登记证明;*、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或建交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年至****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 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 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王洪滨(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八道*号东方天宏院内三楼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祥刚 电话:***-********传 真:***-********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沈柏(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汇津广场*号楼***室邮政编码:****** 联系人:吴国杰 电话:***********传 真:***-********日期:**** 年 * 月 *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江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号科技大厦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