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项目—2、6、8、21号城市支路全过程监理”澄清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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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项目—*、*、*、**号城市支路全过程监理招标答疑已截止,现拟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说明,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拦标上限价澄清说明原招标文件P**页“*、投标报价的约定及拦标上限价的确定”*.*、经研究确定,本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拦标上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贰角捌分(¥*******.**元)。现修改为:*.*、本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拦标上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贰仟捌佰整(¥*******.**元),折算后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上限为*.**%。原招标文件P**页“投标书”经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的(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格式)、项目介绍,并查问了本次监理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后,我方愿以本工程总造价(暂按人民币*****万元)的 %(投标报价费率),折合人民币大写元(¥ 元)作为监理酬金,承担并完成上述监理招标范围内的监理服务任务。现修改为:*、经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的(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格式)、项目介绍,并查问了本次监理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后,我方愿以本工程总造价(暂按人民币*********元)的 %(投标报价费率),折合人民币大写元(¥ 元)作为监理酬金,承担并完成上述监理招标范围内的监理服务任务。注:*、报价及报价费率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基数作为暂定额,仅作为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投标单位所报费率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仅作为评标依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韶关市******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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