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关于修改石柱县旅游景点沿线和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危旧房屋整治(万朝镇高速公路沿线)工程 招标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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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磅**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各投标人: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A:废标条件”中条款名称为“投标报价”的“废标条件”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且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二、该项目原规定的开标时间不变。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疑通知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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