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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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陕******受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CS-***/*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号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安康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项目项目用途:城市规划建设用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万元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在建筑设计资质、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市政道路、土地规划资质、文物保护资质中具备一个以上(含一个)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证、高级职称或教授级以上资格,项目组中须配备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的专项负责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谈判文件发出至谈判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元邮寄费。九、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程燕、魏小旖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账 号:************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