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潼南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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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舒建华二、被质疑人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滕先生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先生三、质疑事项******认为潼南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NZFCG****-A-********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间向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一)******质疑事项如下:******认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细则,经济标******为满分**分,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也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业绩分也应为满分,而第一中标候选人经济标为**.**分,第一中标候选人经济分比******少*.**分,而******却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认为在评审过程中,对******的相关分值是否存在漏加、少加、错加或不加的情况。(二)诉求:请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局和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评分情况进行核实。四、审查及答复重庆市潼南区机关事务局和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评分进行核实,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核实结果作如下答复:(一)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客观分不一致的情况。(二)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客观分进行了重新评审。(三) 重新评审后的结果请详见潼南区行政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重新评审的结果公告。特此回复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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