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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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政办字〔****〕**号 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补考的通 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办局:根据《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年)》(中发〔****〕**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人员进行补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补考的时间、地点、范围及次数(一)补考的时间及地点:时间为****年*月**日,地点为奈曼旗民族职专。(二)范围:考试不合格(未满**分)人员;缺席考试人员。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请自行查询。(三)次数:每名参考人员只能补考一次。二、补考不合格或者不参加补考情形的处理补考仍不合格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补考的,将不予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的,补考费用由补考人员自理。三、相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地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换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示和培训考试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本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于补考中出现的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三)其他考试前一天到党政综合楼***室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年*月**日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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