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上海轨道交通七、十一号线PIS系统设备委外维修合同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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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发布日期****-**-**公告编号****TH-运维-生产维修-***截止日期****-**-**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通号分公司二、采购项目名称:****年上海轨道交通七、十一号线PIS系统设备委外维修合同三、采购预算:**万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年上海轨道交通七、十一号线PIS系统设备委外维修合同涉及对上述线路PIS设备故障件进行返修工作。返修件需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确保在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以满足本系统运营需求。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专利采购,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六、补充说明:北京******是****年上海轨道交通七、十一号线PIS系统设备原供应商,拥有技术唯一性且力量雄厚,修理设备质量可靠且进度有保障。故****年上海轨道交通七、十一号线PIS系统设备委外维修合同建议由北京******负责实施。七、拟定供应商:北京******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实施单位:******通号分公司地点:上海市老沪闵路*号*号楼***室受理电话:***-***************传真:***-***************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合约管理部或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合约管理部受理电话:***************监察室受理电话:********审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