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关于2017年3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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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政编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LNG汽车加气站大荔县************该项目位于大荔县官池镇北阳村北,项目占地面积****m*(合*.*亩),设计加气能力为*万Nm*/d,主要设备包括:*台**m*LNG储罐(其中预留*台** m*LNG储罐)、*台BOG加热器撬、*台LNG低温泵撬(*台LNG低温潜液泵(含泵池)、*台卸车增压器及*台EAG加热器工艺管道)、*台顺序控制盘、*台LNG单枪加气机(其中预留*台LNG单枪加气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扬尘、机械噪声、废水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环保施工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废水、固废等分别通过对应的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