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青白江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成都市青白江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采购项目编号QBJ-ZFCG-FW-****-***-GK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行政区划青白江区公告类型更正公告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包个数*原公告类型公开招标公告原公告发布时间****-**-** **:**更正事项和内容 报名结束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更正公告 下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采购人决定对《成都市青白江区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编号:QBJ-ZFCG-FW-****-***-GK)《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特殊资格性条件的修改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点: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二)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十三、其他资料:“*、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包车客运。”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余内容不变。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本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均按修改后的条件执行。 二、关于《招标公告》的修改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将《招标公告》原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年 *月* 日**时**分至 ****年*月 ** 日**时**分”修改为“自****年 *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将《招标公告》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修改为“****年*月**日*:**时”,将原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止”。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所做的以上修改意见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同步发布。鉴于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受报名,开标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掌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基本情况,本《修改公告》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后,视为采购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唐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梁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人项目和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唐女士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