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东湖路学校室外电子显示屏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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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湖路学校室外电子显示屏建设项目)
依据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夏财采计【****】***号的要求,******受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的委托,拟就东湖路学校室外电子显示屏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湖路学校室外电子显示屏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计【****】***号
三、采购内容:电子显示屏,预算价:**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经营范围内;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厂家检验报告(扫描件无效);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除提供制造商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扫描件无效);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市设有良好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竞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收通用完税证)};
*.投标人投标前均需到现场对实际环境进行勘察,并取得甲方确认的现场勘查证明;
*.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在本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从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北华街香榭花都*楼)公开出售。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成册):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所投主要产品厂家检验报告、****、****、****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本地售后机构证明文件,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每年提供一个),现场勘查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后)。
(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不接受补遗文件,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购买谈判文件。)
六、 谈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
谈判地点:******(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北华街香榭花都*楼)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
联 系 人:郑祥念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李秋娜
联 系 电 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