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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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作者:佚名  来源:黔江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黔江)环准〔****〕***号重******:你单位报送的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征地面积*****.**m*(其中本期用地面积*****.**m*,二期预留用地面积*****.**m*),近期处理规模为*万m*/d,远期处理规模为*万m*/d。拟建项目为一期。服务范围为冯家组团(龚家坝物流基地片区和冯家渔滩片区),采用A*/O氧化沟+深度处理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阿蓬江。项目不包括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建设总投资*****.**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约***.*万元,占其总投资约*.**%。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实、科学、全面、系统的对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危害或污染进行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重******为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重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冯家街道风洞沟。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黔江区冯家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现审批如下:一、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一)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区应设隔油沉砂池。施工场地废水经隔油、沉砂后回用;施工期生活废水,经旱厕收集后送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不外排。营运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工程将接纳服务范围内所有预处理后的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污水处理厂自身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尾水引管排入阿蓬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拟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进行防腐处理、药品储罐设置围堰、污水处理构筑物防渗等措施;根据厂址各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可能产生污染的地区,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参照《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等要求,采取围挡封闭施工、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湿式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和对施工机械勤加维护等措施。*、营运期:粗、细格栅、调节池、曝气沉砂池、预沉池和A*/O氧化沟采取植物提取液除臭法进行分散除臭;污泥浓缩池、污泥缓冲中转池和污泥脱水间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生物滴滤塔处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排放。(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原则上夜间(**时至次日*时)不得施工,如确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的,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经许可后方可施工。应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和合理的施工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施工单位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机械设备的摆放位置,尽量避免出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营运期:采取合理进行污水处理厂总平面布置,风机、水泵进行基础减振,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风机设置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指定堆放点堆放,统一收集后运往黔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脱水后的栅渣、沉砂近期送黔江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远期三峰集团垃圾发电项目投产运营后送三峰集团垃圾发电厂环保处置;污泥送弘龙水泥环保处置;餐厨垃圾设专用收集桶收集由专业餐厨垃圾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五)水土保持措施。开挖的土石方尽可能及时直接回填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临时堆放量;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落实水保措施,修建排水沟,设临时挡土设施,尽量减轻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施工期应尽量避开暴雨季节,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遇雨时应用塑料布覆盖,减轻降雨的冲刷;施工完成后及时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和地面硬化等工作。(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t/a,NH*-N **.**t/a。(七)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加强进水水质管理;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双电源的正常使用,避免事故排放,构、建筑物进行分区防渗,设地下水监控井,设置****m*的事故池同时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八)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东侧场界外**m,南侧厂界外**m,西侧厂界外**m,北侧厂界外**m),在防护距离内禁止设置居民居住区、文教卫生区、办公区;以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区为起点外扩***~***m范围为严控范围,该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及其它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设施和建筑。(九)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地下水、大气、土壤造成污染。二、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正式使用。三、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一)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污染事故或污染扰民;(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公众参与及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五、黔江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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