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推荐我校教师参加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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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院(系)、部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促进高校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我校将推荐*名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说明此次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采取差额推荐办法。选拔办法采取推选学校、地方、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学校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二、选派人员类别*.访问学者(*-**个月)*.博士后 (*-**个月)三、申报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身体健康;*.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从事的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专业方向基本一致,在本专业有代表性成果;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学历及工作经历(*)申报访问学者: 不超过**周岁(含**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申报博士后:不超过**周岁(含**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年以内。*.邀请函确保在网上报名前(*月*日至*月**日)获得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扫描件。正式邀请信赴国外进修时间应介于****年*月至****年*月间。*.外语水平要求外语水平需达到《****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项目录取人员的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的,须自行参加WSK考试或参加教育部指定外语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办理派出手续。*.其他(*)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以上人员申请不再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出国的申请。四、培训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家差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等)。奖学金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工作程序及材料报送*.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请申请人详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http://***.******.***.cn/article/***),着手准备申报应提交材料。(附件*)*.院系推荐各单位初审申请人条件,并根据本单位学科队伍建设和工作安排推荐人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附件*)于****年*月**日前报国际处。*.学校审核学校相关部门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并最终确定我校推荐人选。*.网上申请学校推荐申请人员于****年*月*日—**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cn)。如学校推荐人选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项目录取或不符合地方合作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学校将按推荐人选排名顺次递补。联系方式:国际处 联系人: 曲迪升 ********附件*: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职工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职工出国研修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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