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凤阳街广州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海珠区段)土地征收拆迁服务(江泰路站)项目(重招二)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凤阳街广州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海珠区段)土地征收拆迁服务(江泰路站)项目(重招二)北******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凤阳街广州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海珠区段)土地征收拆迁服务(江泰路站)项目(重招二)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BJZWJGZ-ZC****-****-*二、采购项目名称:凤阳街广州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海珠区段)土地征收拆迁服务(江泰路站)项目(重招二)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四、服务年限: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与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的工作委托合同要求工作完成结案结算的时间为准。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凤阳街广州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海珠区段)土地征收拆迁服务(江泰路站)项目的相关要求,在服务期内负责协助凤阳街办事处完成本项目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征(借)地、及经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书面确认的红线范围外的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地面设施构筑物的拆迁、管线迁改等工作。六、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至****-**-**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详细地址:宝岗大道***号蓝宝大厦***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提交谈判文件时间:****-**-**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宝岗大道***号蓝宝大厦***室。十、谈判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宝岗大道***号蓝宝大厦***室。十二、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至****-**-**止。十三、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凤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号 联系人:孙东城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北******地址:宝岗大道***号蓝宝大厦***室 联系人:卢冬莹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智豪联系电话:***-********附件:委托代理协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人:北******发布时间:****-**-**(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