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凤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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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号 联系电话:***********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FCG-F********、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凤阳县人民法院院机关、府城人民法庭、总铺人民法庭、刘府人民法庭、临淮人民法庭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走道、楼梯、卫生间、开水间、审判法庭、会议室、诉讼服务中心和所属功能用房、执行服务中心以及所有公共区域和院落的保洁、保安,基层法庭每日午餐的准备。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公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四、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 室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壹仟零叁拾元整(¥******.**)中标主要标的:详见附件。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采购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吴兵 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特此公告。采购人:凤阳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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