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公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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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公示更正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日**日(每日上午*:**-下午**:**分)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号、**号、**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因项目批复文件中投资有所调整,本项目采购预算由****.**万元调整为****.**万元,其余不变)*.采购内容:此次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采购涉及保山市中心城区内红花河、西大沟城区段、大小桥河、城北防洪河等被列为此次住建部黑臭河道限期整改的黑臭河道。工作内容包含:红花河、城北防洪河的河道局部防洪薄弱段改造、河道底泥疏竣、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恢复、河道渠道闸门改造、沿岸景观绿化带建设等河道附属工程,以及沿河排水分区管网改造、城北防洪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大沟城区段、大小桥河进行黑臭水体治理方案设计及前期淤泥治理等工作。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贯彻中心城区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体要求,按照“整体规划、远近结合、分段实施”的建设策略进行方案论证。同时,做好与其他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的配套工程内容和时间节点衔接。据云南省水污染防治的形势,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方针,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湖兼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逐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推进美丽保山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本项目属民生项目,时间紧迫,决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就保山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本项目的采购符合云财采〔****〕*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及保政办发【****】*号文件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确定服务商。三、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 四、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交付验收。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六、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现予公示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八、其它采购单位: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号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电话:****-*******传真:****-******* E-mail:bstrzb@***.com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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