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监理)静海东城补建供热管网团静路支干线建设工程津建交静海监理[20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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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静海监理[****]*****、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静海东城补建供热管网团静路支干线建设工程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静******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 受 天津市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静海东城补建供热管网团静路支干线建设工程。本工程总投资****.**万元,本次发包额**.*万元。本次项目管网热源接自旭华道现状热力管线沿团静路向东、西两侧敷设。东侧管线沿团静路由西向东敷设至津沧高速,管径DN***,路由长度*.*KM;西侧沿团静路由东向西敷设至京福公路,管径DN***,路由长度*.*KM。路由长度合计规模:*.*KM。*.*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静海东城补建供热管网团静路支干线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对本工程的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工程)甲级 , 资格: *、营业执照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等级证书年检且在有效期内。 *、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名,且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均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考核培训证书。 *、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 *、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四楼市区事业部招标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静******(公章)法定代表人:杨林静(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冰华
电话:***-********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公章)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静
电话:***-********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侯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hxy***@yahoo.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