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ICU病区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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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ICU病区建设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XNSJ-****CZ-***)作如下变更:一、原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应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变更文件为准。特此通知。联系人:张键 电  话:***********,****-*******传  真:***-********公司网址:http://***.******.***- mail:**********@qq.com窗体底端深******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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