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图书采购(HCQZ2017-X1-19)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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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受灵山县那隆第二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图书采购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图书采购 (编号:HCQZ****-X*-**)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图书一批,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三、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四、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五、询价日期:****年**月**日询价地点:广西钦州市新华路***号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苏桀(组长)、梁传理、吴继吉六、成交人名称:******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华星时代广场第四层**-**轴间C区*号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七、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灵山县那隆第二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 梁验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地址: 广西钦州市新华路***号 项目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华春建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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