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乌兰浩特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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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受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设计。欢迎持投标邀请书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政采(邀请招标)****号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标段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乌兰浩特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设计*乌兰浩特市:新桥街、五一路、爱国路、铁西大路、兴安路、都林街、乌兰大街、罕山街沿街两侧建筑及中心公园亮化初步设计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元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年 *月 ** 日至****年 *月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企业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人出示投标邀请书;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材料: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企业及法人)。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需加盖红章)。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以上报名资料出具公证书均无效,不予承认。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元人民币/套。
*、投标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A*纸打印的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一份,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U盘(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上 午 * 时**分
投标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上 午 * 时**分
开标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联 系 人:秦圆圆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
地 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