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四师公共交易中心2017-12询价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购中心)受四师财务局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专用设备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编号:SSTYCG-XJD-****-*** 三、采购内容:详见询价单 四、供应商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所报产品必须是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询价文件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 五、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询价文件费及成交(中标)服务费。 六、说明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必须是真实有效,经核实如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按无效报价处理。 *、所报产品如复制询价文件参数的,经核实、查询与实际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 *、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八、如在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做无效报价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如果要求提供)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询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报价资料(包括保证金); *、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及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文件。 十一、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冯建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伊宁市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军垦花苑(高层)小区*#楼*楼(双子座东侧)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 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