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五象新区核心区滨堤路(原核心区19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工程照明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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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核心区滨堤路(原核心区**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工程照明工程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南宁五象******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慧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南宁五象******采购单位地址歌海路与飞龙路交汇处东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陶涛****-******* 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建昶建设******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鸿达大厦**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慧****-*******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核心区滨堤路(原核心区**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编号:建昶HW**-**-***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慧项目联系电话:****-*******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核心区(原核心区**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财政网***.******.***.cn、南宁政府采购网三、更正事项、内容:五象新区核心区(原核心区**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工程照明工程变更公告五一、项目编号:建昶HW**-**-***项目名称:五象新区核心区(原核心区**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工程照明工程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三、更正事项、内容:五象新区核心区滨堤路(原核心区**号路,阳峰路—良堤路)工程照明工程变更通知五各投标人: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部分)计算参照标准变更如下:(一)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二)定额人工工资、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桂建标【****】*号文执行;已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规定执行。(三)混凝土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满足《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南建质安[****]**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有)。(四)根据桂政发[****]第**号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中含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五)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按桂建质【****】**号文及南建质安[****]**号文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该四项费用经检查考核符合要求后,每月支付一次,但总价不得超出该四项费用的总费用。其他规费按现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招标投标竞争。(六)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七)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八)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九)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招标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建设工程检测试验费和检测试验配合费按桂建标[****]*号文计取。(十)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十一)总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规定编制。(十二)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十三)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十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至****年*月*日上午*:**。南宁市建昶建设******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陶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鸿达大厦**层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慧 ****-*******发布日期:****年**月**日四、其它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南宁五象******采购单位地址:歌海路与飞龙路交汇处东北侧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陶涛****-*******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市建昶建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鸿达大厦**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