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产业展示区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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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产业展示区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招标项目编号: ****-******/Z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号所属行业: 其他,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年**月**日 **:**原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变更原因: 招标内容: 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产业展示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产业展示区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该项目已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乡镇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五原县胜丰镇灯笼红产业展示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广场*.*万平米(包括绿化、硬化)及附属设施,博物馆***平米内外部建设,路灯**盏,园区内路肩硬化及周边绿化。
*.*建设地点:五原县胜丰镇新丰三社灯笼红香瓜产业园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编号:****-******/Z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及相应安全考核证书;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均应到检察机关申请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周六日节假日休息,下同), 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即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开户许可证;
(*)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投标人提供采用A*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cn)、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兰美青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利民西街恒远集团*楼
联 系 人:傅之延、刘新发、潘慧
电 话:****-*******
邮箱:****** 业主单位名称: 五原县胜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赵海龙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开发区)新附中北恒远集团(西部天然气对面)*楼办公区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